各市教育局、各省属中职学校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函〔2026〕397号)《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师函〔2026〕66号)精神,现将202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时间地点
时间:2026年10月14日—16日(后附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)。
地点: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东侧窗口(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南段50号)。
二、材料要求
1.从今年起,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执行晋教师函〔2026〕66号文件评审条件。各申报人员按照本文件附件1整理报送材料。
2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晋教师函〔2026〕66号文件评审范围、申报程序等要求择优推荐申报人选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主管部门(教育系统由省教育厅)推荐报送。
3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,均须提供《事业单位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申请表》和《事业单位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一览表》,表内须加盖学校(单位)公章、主管部门印章以及人社部门印章。
4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须报送推荐材料原件和最后一次公示材料原件,同时还需上报加盖公章的网站公示截图或公示栏公示截图。
5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须组织申报人员按照附件1材料目录顺序提交材料,除提交原件材料外,还需将目录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合订本一同上报,切勿将原件装订在内,其中讲课教材不需要复印装订。评审结束后,原件材料全部退回,合订本材料留档不予退回。合订本内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合订本封面按照附件5统一制作,封面加盖学校单位公章。各单位要提前审核查看原件及合订本材料,材料如不规范不予受理。
6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提交评审情况登记表时,须在表格最下面意见盖章栏填写“该教师是我单位在编在岗在聘人员,是我单位(文化/专业/实习指导)课教师,经考评其符合业绩成果条件第*条,同意推荐参评”字样,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。表内所有栏目均须填写完整,如不完整材料将退回。
7.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一套与申报学科一致,属本校现行使用版本的空白教材。其中,文化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提供一门学科教材,专业课教师提供两门学科教材,每本教材扉页请写明地市、单位、学科、姓名,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实行“三公示”制度,严格按文件要求及各单位推荐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、考评、考察。各市教育局要严格申报程序,把好审查关,及时会同相关单位核实推荐期间反映的问题并妥善解决,确保在报送时间前完成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要严肃申报工作纪律,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,谁审核、谁签字、谁负责,做到责任到人、层层把关。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,违反工作纪律、把关不严的单位,实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。
3.按照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〔2021〕28号)要求,凡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,一经查实,一律拒收材料,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,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记录期限为3年。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。
4.各市教育局、各单位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按差旅费标准自理。
联系人:王老师、张老师
联系电话:0351—7731275
附件:
1.山西省202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目录.pdf
2.山西省202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.pdf
山西省教育厅
2026 年 8 月10日
编辑:王钦